单位与职工争执不下 工会调解定争端

餐饮业加班不稀奇,但要加班费就稀奇和艰难


张某就职北京某餐饮有限公司,根据单位的特殊性质,存在加班及倒休情况,职工因为加班费及工资等问题,向单位主张权利,单位认为职工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拒绝支付。
张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并提出案前调解,要求单位向其支付工资14140元;支付加班费5520元;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


艰难的调解工作,调解员抓住入手点,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职工沟通,认真的研究当事人诉求,职工详细讲解了调解工作的原则,问询了加班费的真实情况,通过与职工的深入沟通,听取了职工对加班费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想法和考虑。调解员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着想,职工想第一时间拿到钱单位认为职工诉求不合理,拒绝支付其主张,双方各自坚持,争执不下。
调解员对企业晓之以理:员工加班总会找到证据的:打卡的记录,同事也可以证明,微信中沟通的工作情况,都能作为证据。建议企业尽快调解解决。
最终经调解员努力,反复认真的调解,职工与单位协商一致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高效、圆满的完成了调解工作。
圆满结局: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企业支付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7140元,并于调解当天支付。企业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来表扬信,表示感谢。
这次调解工作为职工争取经济补偿一万七千一百四十元,用人单位也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付款义务。职工和单位对调解员快速、方便的化解争议十分感谢。单位表示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积极认真,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终妥善解决了双方的劳资纠纷。
以案说法、工会调解员说法:
1、餐饮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周末、延时加班,是个常见的现象,有的员工一个月上26天班,有的甚至上30天班。有部分老板认为餐饮业成本很高,为了省成本,不给加班费,对不服管理和要加班费的员工,直接撵走。
员工要主张加班费,要承担举证责任。但考勤记录、打卡记录都在企业手里掌握,员工拿到证据不易。钉钉打卡的记录,同事的证明,微信中沟通的工作情况记录,都是有力的证据。员工手机里的钉钉打卡,可以在操作过程中截屏、录屏,做成图片和视频证据,这是加班的有力的直接证据。

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自承担北京市东城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以来,坚持以细致耐心的态度开展调解工作,追求公正、和谐的调解氛围,最大程度消解矛盾激化的风险。秉持公平公正、调解优先的调解宗旨,协调劳动双方利益、积极解决劳动纠纷。中友律师的调解工作得到了各方的衷心肯定,锦旗、感谢信、表扬信等纷至沓来。